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惠阳地挂(告)字[2004]第1210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受惠州市惠阳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我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编号为GP0419,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辣甲岛南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445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商业40年、商住50年,容积率≤0.6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5%。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493.40万元人民币,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成交地价款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以及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发证手续。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四、参与竞买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壹级资质证;
2、累计开发建设房屋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建设单一项目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3、企业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信誉AAA级以上,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2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文件;
4、缴交竞买保证金1572万元人民币。
五、挂牌竞买时间为2005年1月17日至2005年 1月31日下午4时正。有意竞买者可到我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28日下午4时正,竞买保证金须于2005年1月28日下午4时前存入我所指定帐号。报名时须提交缴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及竞买有关材料等,以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69678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承修四路1号
惠州市惠阳区土地交易所
200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