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银地(挂)字[2011]-06号 |
宗地面积: |
218790.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凤区正源北街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2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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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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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19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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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起始价: |
23958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3月07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3月18日16时00分 |
备注: |
1、该宗地开发建设销售房屋为限价、限制二次交易商品房,销售价不得高于2790元/平方米。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若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由市住房保障局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按规定另行配售;5年后转让时,应向市房改办申报,受让方应当是经过审查核准的符合购买条件的职工。转让统建住房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统建住房。2、购买的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3、该宗地开发建设销售的住宅房屋为共有产权:市政府与购房者产权比例为18:82。4、本宗地挂牌出让设挂牌底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1、本次挂牌出让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本宗地挂牌出让自治区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且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二级以下<含暂定级>及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区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一级资质,且已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方可申请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未交清银川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挂牌出让未交清银川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15日 至 2011年03月16日 到 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2月15日 至 2011年03月16日 到 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银川市政务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银地(挂)字[2011]-06号 号地块:2011年03月07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3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它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5、2011年2月25日9:30时银川市政务大厅门口组织踏勘并现场答疑。
6、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8、本次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及银川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yc.nxgtt.gov.cn/)上查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联 系 人:曹建虎 杨晶
联系电话:0951-6028190 0951-6020363 0951-6889338(交易窗口)
开户单位: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银行帐号:400680152010800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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