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铅国土告字[2011]18号
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360910110033
|
宗地面积:
|
2199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铅山县城西狮河六路与新村西路交叉口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2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18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拟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15%,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5-95%,出让年限是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1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1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2日09时00分 在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拟出让宗地采用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20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款在2012年1月15日前付清,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练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1390703964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练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1390703964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上饶市源置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