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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鄂国土拍告字[2012]001号)

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东胜区旧城区B-2-32 宗地面积:  4341.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胜区鄂托克街北,吉劳庆路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35
绿化率(%):  大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45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8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350万元/公顷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者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1月01日2012年01月21日鄂尔多斯市正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1月01日2012年01月21日鄂尔多斯市正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1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1月21日16时30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未竞得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三)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委托鄂尔多斯市正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进行拍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胜区吉劳庆南路鄂尔多斯市正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贺敬 赵擎
    联系电话:0477-8346016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正恒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银行帐号:7275210182600000315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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