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2]212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11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城阳区国税局南侧)二楼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26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2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6月29日09时00分 在 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的土地矿产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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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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