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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鼎拍告字[2012]04号)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肇鼎拍告字(2012)04 宗地面积:  102823.2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鼎湖区城区西2区人民公园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4.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000万元    
起始价:  2085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规定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参加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需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承接宗地开发的,需在竞投前书面声明约定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名称,并在竞得该宗地后以约定或预先登记的公司名称与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宗地成交地价款。若最终的注册项目公司名称与约定或预定公司名称不一致的,变更出让合同时,须由竞得人支付相关税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26日2012年07月16日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26日2012年07月16日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7月16日14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7月16日15时30分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肇庆市信安四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27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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