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银地(挂)字[2012]-30号 |
宗地面积: |
1775.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凤区通达南街东侧、糖厂北街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28 |
绿化率(%): |
大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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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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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起始价: |
53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8月15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29日09时00分 |
备注: |
1、该宗地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2、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另向金凤区政府缴纳30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由金凤区政府负责对出让用地所涉及范围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和30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后30日内由金凤区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3、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它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一)该宗地块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在银川市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暂定级(含暂定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内银川市以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以及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7月23日 至 2012年08月27日 到 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 gov.cn下载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15日 至 2012年08月27日 到 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 gov.cn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2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交易系统地址;http://pt.nxgtjy.nxgtt. 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银地(挂)字[2012]-30号 号地块:2012年08月15日08时00分 至 2012年08月29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另向金凤区政府缴纳30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由金凤区政府负责对出让用地所涉及范围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地价款和30万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后30日内由金凤区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2、竞买人可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8日向出让人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预约勘察出让地块,也可自行实地勘察出让地块, 超过上述时间的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察。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房产大厦7层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951-689976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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