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M-B12009 |
宗地面积: |
1100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州市梅江区秀兰大桥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32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9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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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959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备注: |
1、出让总面积为110048平方米,其中64365平方米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需配建特大型歌剧院(按《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一座,其余配套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设置;45683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强度:建筑密度≤30%;容积率≤3.2;绿地率≥30%。 2、歌剧院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1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自竣工之日起1年内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9个月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10048平方米,连同竞得者投资建设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由梅州市政府无偿收回,不给予任何补偿。 3、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经市规委会同意,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关联公司(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省级或以上直属影视传媒机构。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满足后续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资信证明6亿元人民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30日 至 2012年10月17日 到 梅州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或登录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mzgtzyjy.com)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30日 至 2012年10月17日 到 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mzgtzyjy.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0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在 梅州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mzgtzyjy.com)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并到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帐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梅州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李琳
联系电话:0753-2119689
开户单位: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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