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7-6-34、36 |
宗地面积: |
1836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乙八路、南至丙六十七路、西至现状乡道、北至丙六十六路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35 |
绿化率(%): |
大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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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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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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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11月12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
备注: |
容积率:A地块<1.6、B地块<2.1 ,建筑密度:A地块<35% B地块<30%,绿地率:A地块>25% B地块>3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自行使用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20日 至 2012年11月20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1月12日 至 2012年11月20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1月21日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7-6-34、36 号地块:2012年11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轨大厦5楼509室)
联系电话:0431-88517519
(三)本公告规划容积率中不包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费用。
(四)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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