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军分区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后营【2011】493号通知,洛阳军分区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小组确定以竞价方式转让壹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竞价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位置: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583号,东靠王城路,南邻凯旋西路。
(二)面积:521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洛阳国用(1990)字第2-173号中的部地块)。
(三)规划用途:商业、办公。
(四)土地级别:商业办公I级
(五)规划容积率等指标:按照洛阳市城乡规划局规条-11-12-171号通知,批准规划容积率≤4.8,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00米。
(六)土地使用权限:40年。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洛市国用(1990)字第2-173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资企业或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同期银行存款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房地产企业;
(二)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同期银行存款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信誉的其他法人。
三、本次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按照总后勤部《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办法》和济南军区《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洛阳军分区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小组(以下简称竞价小组)组织实施。按照竞价报价最高者优先取得签订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原则,确定竞价受让人。
四、竞价小组于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7日受理报名申请,同时发售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须知等竞价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人民币)。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竞价小组将于2012年12月11日前发出《邀请竞价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竞价小组将发出《退回申请通知书》,同时告知不受理申请的理由。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凡有意竞买土地使用权者,在提交《竞价转让报价书》前,需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
(二)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竞价文件》。
六、竞价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9号河南省军区后勤部基建营房处
联系电话:0371-81670353 / 13526859980
联系人:何先生
洛阳军分区军用土地使用权竞价转让小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