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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金市土让告字[2012]21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金土供[2012]101 宗地面积:  3558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东区曹宅镇03省道北侧(原李子园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6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00万元    
起始价:  217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10元/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4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5日09时30分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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