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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国土告字[2013]05号)

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3]网拍01号 宗地面积:  1608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市雁峰区黄茶路223号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30万元    
起始价:  3136.9万元 加价幅度:  15万元
备注: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申请人有土地闲置行为的,历年中有欠缴土地价款行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的竞买申请人少于3人的,我局将依照规定终止拍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01月14日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5日15时00分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界址点见附件;2、拍卖成交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将由竞得人另行负责缴纳。该宗地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均由衡阳市二商总公司负责。3、请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同对地块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4、以上条款由委托方负责具体解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市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联 系 人:赵彬
    联系电话:0734-885055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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