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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80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机动车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出让地块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浙江省测绘大队于2011年5月4日提供的温供S2011-031号《供地定界技术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宗地编号:  33030400900110010000 宗地面积:  53764.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瓯海区三垟街道瓯海大道北侧香缇锦园以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7 建筑密度(%):  小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8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194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597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1月14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25日15时30分
备注:  本地块兼容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竞买前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温州生态园辖区范围内按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参加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经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6日2013年01月23日温州市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6日2013年01月23日温州市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2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030400900110010000 号地块:2013年01月14日09时00分2013年01月25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三)、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四)、在本项目商品房交付购房户的同时,中标单位无偿向政府交付公厕。公厕应沿地块北侧铁道南路布置,拥有独立的人行出入口,公厕应布置在底层。
    (五)、温州市规划局生态园分局〔2012〕规设字6-03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配套等建设工程,必须按此通知执行,规定无偿负担建设,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六)、本次地块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居住面积比重须达到70%以上。
    (七)、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八)、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收取地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单价:1202元/平方米;(2)缴纳方式: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设计方案中地下室面积减去结建人防面积预收取该部分地价款;工程竣工后按规划部门实际核定的建筑面积以上述单价标准结算地价款。
    (九)、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51021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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