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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晋市国土告字[2013]1号)

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22 宗地面积:  63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文昌街北、凤城路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0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5日2013年01月24日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大厦906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5日2013年01月24日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大厦906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24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24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2月19日09时00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十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它: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红线图。
    2、机动车停车位: ≥0.85车位/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1车位/100㎡建筑面积。
    3、住宅日照标准:界内外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二、有关要求
    (1)该用地内允许建设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6356㎡;
    (2)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达70%;
    (3)建筑节能达65%;
    (4)二年内须建成交付使用;
    (5)用地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应在工程建设前全部拆除;
    (6)实行智能化管理,包括水、电、气自动计量、分户按热计量收费,安全防范自动化监控管理等;
    (7)基础设施内网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基础设施外网由城市统一配套;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缴纳。
    三、出让条件
    本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有关公开出让的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十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6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
    联 系 人:杨云芳 梁瑞芳
    联系电话:0356-20274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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