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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龙国土告字[2013]1号)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拍-2 宗地面积:  1876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西陂路与龙岩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龙岩市市民娱乐广场地下空间开发用地)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0.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1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51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1、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杂货店、手机卖场、饰品精品店、服饰、五金铺等)、住宿餐饮用地(茶座、咖啡厅、酒吧、休闲吧等)、其他商服用地(理发美容、照相馆、维修网点等);使用年限: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450万元,收取引进品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4、该地块的相关建设要求及产权管理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5、该地块出让用地面积18769.5m2是专指地下空间范围,地上建筑密度≤2。
 
宗地编号:  2012拍-3 宗地面积:  4017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工路东侧、龙腾南路西侧、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北侧(龙岩市珠江花园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3.3并且小于或等于3.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18.8并且小于或等于23.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6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08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1、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写字楼);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800万元,收取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29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4、该地块的相关建设要求及产权管理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宗地编号:  2012拍-4 宗地面积:  839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雁石镇龙雁大道东侧、坑口电厂附近(工贸综合体A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52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1、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使用年限:住宅7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26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宗地编号:  2013拍-1 宗地面积:  202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解放北路东侧、松柏花园对面(C1053加油站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3并且小于或等于0.3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1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1、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使用年限: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80万元,收取引进品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4、该地块的相关建设要求及产权管理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3拍-1地块:凡取得商务部或福建省经贸委核准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者均可凭批准证书或批文和市经贸委确认函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参加新建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尚未取得上述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的竞买者竞买资格,由市经贸委审查确定。
    以上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先由市经贸委按文件规定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市国土资源局凭市经贸委确认函再接受竞买申请报名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21日2013年01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21日2013年01月29日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2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1月31日10时00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六层北侧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月29日)下午4:30之前缴纳以上各项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2、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交地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3、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4、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5、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6、各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7、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8、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348010183100000111
    (2)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8132
    (3)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市农行龙津支行
    账 号:700101040008228
    (4)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 号:35001696107050002887
    (5)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龙岩中行北城支行
    账 号:860005681408096001
    (6)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100028425700010001
    (7)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城支行
    账 号:9090215010010905787663
    (8)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597900002310888
    (9)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9560188000010087
    (10)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601014400000042
    (1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20335089900100000409231
    9、2013拍-1地块、2013拍-2地块、2013拍-4地块等三幅地块经营性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6895
    10、2013拍-1地块、2013拍-2地块等两幅地块引进品牌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6895
    11、2013拍-3地块经营性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和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00100045317
    12、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 系 人:苏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202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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