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武2013-02 |
宗地面积: |
350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陵源区索溪峪鎮喻家嘴居委会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171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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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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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5600万元仅指出让净用地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土地出让契税、价格调节基金和拍卖佣金(含交易服务费)。 2、拍卖宗地分摊的规划待建道路2460平方米(3.69亩),总价为110.176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3、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土地面积比例,商业用地小于或等于50%。 4、竞得人需在宗地范围内规划建设农贸市场。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15日 至 2013年03月13日 到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办事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15日 至 2013年03月13日 到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办事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3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3月15日11时00分 在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必须在成交后90日内缴清。
2、竞得人必须按照张政函[2012]32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武陵源区原岩门商贸地块规划用地条件的批复》和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开发建设。
3、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4、本次拍卖活动由我局委托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地产服务中心和湖南大为拍卖有限公司、张家界大吉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
联 系 人:赵顺发、贺正辉
联系电话:0744-5622139
开户单位: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地产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102740525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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