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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泉国土资告字[2013]3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3-4号地块 宗地面积:  4643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丰泽区北峰片区江滨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6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6220万元 加价幅度:  4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2013-5号地块 宗地面积:  4505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泉州市北峰片区泉州火车站站前广场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6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1990万元 加价幅度:  1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2013-6号地块 宗地面积:  32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海综合大道南侧、经十八路西侧、支八路北侧地块内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9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0万元    
起始价:  171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2013-4号地块挂牌成交后,由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竞得人建设潘山公园、沿江景观公园潘山段,自竞得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定委托建设合同。
    3、2013-5号地块应作为物流企业建设用地。
    4、2013-4号、2013-5号、2013-6号地块涉及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要同步进行,否则不予核发预售证。
    5、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挂牌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25日2013年04月16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12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索取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25日2013年04月16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10室办理报名手续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6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18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4号地块 号地块: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2013-5号地块 号地块: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2013-6号地块 号地块:2013年04月07日08时00分2013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2013-4号、2013-5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下列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3-4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拥有房地产行业中国驰名商标,且注册资本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2、凡本企业(或其母公司)已在泉州市投资成品油生产项目,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取得商务部或福建省经贸委核准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尚未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或批文的竞买者,竞买资格由市、县成品油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定),并在泉州注册的独立法人,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2013-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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