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3]5号 |
宗地面积: |
14586.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大桥开发区芭茅路北侧,东至文苑路,南至芭茅路,西至经十四路,北至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45 |
绿化率(%): |
大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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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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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
起始价: |
3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3]6号 |
宗地面积: |
14048.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大桥开发区芭茅路以南,东至文苑路,南至安庆市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西至经十四路,北至芭茅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45 |
绿化率(%): |
大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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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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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
起始价: |
37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3]7号 |
宗地面积: |
45837.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大桥开发区独秀大道东侧商业地块以东、C-20-2地块以南、晴岚路以西、C-20-4地块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25 |
绿化率(%): |
大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10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9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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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
起始价: |
118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3]8号 |
宗地面积: |
109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大桥开发区独秀大道东侧商业地块以东、C-20-3地块以南、晴岚路以西、振风大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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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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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
起始价: |
25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禁止因企业原因目前尚未按期完成与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的企业竞买;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1日 至 2013年04月10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1日 至 2013年04月10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0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4月11日10时00分 在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四宗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高压电线或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保证金为出让起始价的5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
(5)开竣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期开工(开工面积达1/3以上,且基础达±0以上),返还保证金50%;在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上述保证金在报名时与竞买保证金同时交纳,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6)开竣工保证金帐户:账户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7)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3年4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24日11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8)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涂婷婷、杨辰晖、韩玥
联系电话:0556-5328584、0556-5839221、0556-5191681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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