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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绍市土告字[2013]3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镜湖新区曲屯片6号地块 宗地面积:  7062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至解放大道,南至规划梅山路,西至曲屯路,北至段家汇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640万元    
起始价:  2820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竞买人或其参股企业正在管理商业项目10个以上,管理的单店商业面积不少于5万平米(须提供正在管理的商业项目合同、营业执照、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地块成交之时,竞得者须与镜湖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3日2013年04月16日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3日2013年04月16日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1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4月17日09时30分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85113215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业务部
    银行帐号:09000001029002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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