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2]61 |
宗地面积: |
4028.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资阳区迎春路西侧、益阳市鹏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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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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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6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2日 至 2013年04月22日 到 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02日 至 2013年04月22日 到 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4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4月24日10时08分 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发改委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以上地块,起始价不等于底价,出让契税、印花税、价格调节基金、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瑕疵说明: 1、按规划要求:该用地不得单独建设,开发建设时,必须与周边用地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建筑设计、并达到市政府要求的开发规模(不小于30亩),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本设计条件仅作资产处置用,项目建设时须重新核发设计要点。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申请人在本公告之前有过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
2、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
3、缴纳了保证金,取得了竞买权事项,无正当原因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报价的。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1、法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自然人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联合竞买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的有关证明;
凡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5时前的工作时间内(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下午4时前),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全称:益阳市国有土地出让竞价保证金专户
帐号:87031230009424715012
开户行:赫山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源分社
五、标的咨询、展示、踏勘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可安排现在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考察。
六、拍卖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4日10:08分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发改委三楼)
七、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0737-4166129 4112086 曾女士
八、本次拍卖相关的事项如有变更,均发布变更公告。拍卖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或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ygtzy.gov.cn)。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2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益阳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37-416612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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