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拍-10 |
宗地面积: |
2686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坊镇规划道路快速通道北侧(红坊快速通道北侧C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3并且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38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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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6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使用年限:住宅7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735万元,收取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65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11 |
宗地面积: |
2665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坊镇规划道路快速通道北侧(红坊快速通道北侧E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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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62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酒店)、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超市);使用年限: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820万元,收取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8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12 |
宗地面积: |
3222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坊镇规划道路快速通道北侧(红坊快速通道北侧F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5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3并且小于或等于28.9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0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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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8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五星级酒店)、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使用年限: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090万元,收取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收取五星级酒店建设履约保证金500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9 |
宗地面积: |
694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坊镇规划道路快速通道北侧(红坊快速通道北侧A-1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3并且小于或等于3.79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5.9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38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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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7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超市);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2、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3530万元,收取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527万元;3、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申请竞买以上4幅地块并缴纳相关的保证金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22日 至 2013年05月02日 到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22日 至 2013年05月02日 到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02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5月03日10时00分 在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六层北侧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5月2日)下午4:30之前缴纳以上各项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2、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定金),余款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二至六个月内付清,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须知。交地时间为合同约定的第二期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3、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4、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5、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6、各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7、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8、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7900027410902
(2)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海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100033954610010001
(3)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农行新罗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710101040016658
(4)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348010183100000297
(5)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1696107059112288
9、经营性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6895
10、委托设计履约保证金和五星级酒店建设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账 号:7601014400000243
11、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 系 人:苏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202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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