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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2013]15号)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3-023 宗地面积:  24097.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经开区环城高速公路以南、友谊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2.5 建筑密度(%):  大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33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3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012.0828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0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备注:  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业;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9日2013年05月20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4月19日2013年05月20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0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5月2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3-023 号地块:2013年05月09日08时00分2013年05月2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马超、冷咏梅
    联系电话:0771-5609163、5609169、5609161(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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