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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国土交告字[2013]14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P(2013)12号 宗地面积:  61329.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柳州市学院路延长线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4790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6月2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02日11时00分
备注:  P(2013)12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征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不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一) 竞得人在该宗地内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00套,建筑面积不少于275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符合《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项目建成后,公共租赁住房全部移交市住建委配租管理。 (二) 竞得人必须配套建设城市棚户区安置房不少于500套,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 (其中85-95平方米不少于150套、95-105平方米不少于200套、105平方米以上不少于150套),由市人民政府回购。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P(2013)12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07日2013年06月28日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07日2013年06月28日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28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2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P(2013)12号 号地块:2013年06月20日09时00分2013年07月02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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