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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义土拍告字[2013]10号)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3116 宗地面积:  84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江东路以南、永胜村以北、宗泽路以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4.5并且小于或等于5.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6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1600万元    
起始价:  23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等被列入“黑名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及法人控股股东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09日2013年06月28日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24日2013年06月28日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28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28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7月01日09时30分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在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报名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的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4、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产权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陈君 吴高龙
    联系电话:85232726
    开户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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