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05 |
宗地面积: |
698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台江区,上浦路东侧,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A1、A2、A3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18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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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00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9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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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95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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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3-06 |
宗地面积: |
499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晋安区,鹤林路南侧,鹤林中央公园西侧,鹤林片区E-02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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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6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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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3-07 |
宗地面积: |
75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仓山区南江滨路南侧,厦航基地西侧地块三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3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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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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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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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3-08 |
宗地面积: |
126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晋安区,五四北检察官学院西侧,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侧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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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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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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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3-09 |
宗地面积: |
137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鼓楼区,三坊七巷光禄坊北侧,原省高院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6并且小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0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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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9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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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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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其中:
1、宗地2013-05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金8亿元以上(含8亿元),具有一级开发资质的上市房地产企业。竞买人应单独申请、独立开发,不得以挂靠方式竞买;(2)竞买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须于境内特大城市(北上广深)开发完成单一的商业、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且自持并运营3年以上的上述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2、宗地2013-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在福建省注册、2012年度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为“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的法人。
3、宗地2013-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获得省级政府驻闽在榕办事机构(厅级)及省级驻榕商会同时授权竞买该幅地块的法人单位。
4、宗地2013-09号地块竞买人必须承诺引进安缦酒店品牌,并与酒店方面签订合作协议作为报名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28日 至 2013年07月17日 到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28日 至 2013年07月17日 到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7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05 号地块: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2013-06 号地块: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2013-07 号地块: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2013-08 号地块: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2013-09 号地块:2013年07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2013-05号地块
(1)竞得人所开发的项目中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4万平方米。
(2)该地块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3、宗地2013-06号地块
(1)该地块配建人才公寓,建成后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成本回购。配建面积为5万平方米(约500套),回购价格为3975元/平方米+5.7%营业税+3%利润。
(2)人才公寓规划总平、建筑方案(位置、户型、数量及配套设施)及装修方案需经市公务员局确认后方可实施。
(3)人才公寓装修与建筑工程应由竞得人统一施工建设,并整体交付使用。装修费用暂定1500元/平方米,装修费用的预算由竞得人商公务员局确认,报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由竞得人包干使用。装修费用分两次由市财政拨付给竞得人,完成工程量50%拨付一半,完成全部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
(4)该地块出让后1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4、宗地2013-07号地块
(1)竞买人须保证在竞买成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注册地迁入福州市仓山区,并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当年起(最迟不超过第三年)连续五年每年在仓山区实际缴纳的税收不少于3500万元,若未达到,差额部分应由土地竞得人以补交土地款的方式补足。
(2)该地块项目建成后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转让,只能分割销售或转让给竞买人的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该地块出让后1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5、宗地2013-08号地块
(1)项目建成后不可分割销售。
(2)竞买人应同意提供其他约30亩用地由我市按现行政策收储。
(3)该地块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6、宗地2013-09号地块
(1)该地块按酒店、公寓式酒店用地分别占40%、60%比例开发,其中60%用地部分为可分割销售的公寓式酒店建设用地。该部分公寓式酒店建成后由安缦酒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若竞得人未能引进安缦酒店,则无条件收回该部分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2)该地块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时土地现状标高交付。
(3)该项目方案设计应符合三坊七巷保护规划要求,规划总平和建筑方案需报经三坊七巷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报批。
7、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8、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9、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83372093、83827582
开户单位: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11705010010001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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