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A-15 |
宗地面积: |
8471.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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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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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
起始价: |
354.941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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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2、五宗地一并挂牌。 |
宗地编号: |
B-0101-1 |
宗地面积: |
3161.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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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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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
起始价: |
132.468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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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2、五宗地一并挂牌。 |
宗地编号: |
B-06-01 |
宗地面积: |
22984.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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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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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
起始价: |
963.053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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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2、五宗地一并挂牌。 |
宗地编号: |
B-13-02 |
宗地面积: |
9171.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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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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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
起始价: |
384.29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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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2、五宗地一并挂牌。 |
宗地编号: |
B-1401-1 |
宗地面积: |
7845.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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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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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
起始价: |
328.87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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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2、五宗地一并挂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海口市国有企业均可报名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5日 到 国土大厦四楼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08日 至 2013年08月05日 到 国土大厦四楼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6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15 号地块: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B-0101-1 号地块: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B-06-01 号地块: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B-13-02 号地块: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B-1401-1 号地块:2013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0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五宗土地以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2、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中挂牌成交价款的10%金额为合同定金。受让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本次一并挂牌出让五宗土地的成交价款,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3、受让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动工开发,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李莉、黄裕盛、罗雪萍、谢俊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68530691
开户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口椰岛支行
银行帐号:4600100283605000189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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