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拍-26 |
宗地面积: |
8595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罗区江山铜钵村(江山住宅出让用地1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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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54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2020万元 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27 |
宗地面积: |
5970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罗区江山铜钵村(江山住宅出让用地2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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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07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400万元 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28 |
宗地面积: |
4976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罗区江山铜钵村(江山住宅出让用地3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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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89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170万元 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宗地编号: |
2013拍-29 |
宗地面积: |
671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罗区江山铜钵村(江山住宅出让用地4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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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2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备注: |
1、该地块另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1580万元 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控规图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一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2日 至 2013年07月29日 到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建设用地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2日 至 2013年07月29日 到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建设用地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2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7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在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六层北侧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四幅地块范围内的电杆、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上拆迁废弃物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周边群众的正常通行,并自行协调解决。各宗地范围内的道路、管网、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竞得人应负责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
2、竞得人应根据江山组团规划负责江山组团相关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具体为:2013拍-26地块承担2564万元,2013拍-27地块承担1780万元,2013拍-28地块承担1485万元,2013拍-29地块承担2004.3万元。
3、竞买人应将相关材料及支付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提交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凭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出具的审查合格意见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竞买。
4、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5、各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7、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7900027410902
(2)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海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100033954610010001
(3)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农行新罗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710101040016658
(4)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龙岩分行
账 号:7348010183100000297
(5)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1696107059112288
(6)户 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
账 号:171050100100078038
8、经营性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账 号:171010152200006895
9、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咨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 系 人:苏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202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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