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娄国土告字[2013]11号 |
宗地面积: |
14051.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科街与丽春路交叉口西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100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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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起始价: |
432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备注: |
该宗地的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2日 至 2013年08月01日 到 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政务窗口咨询查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2日 至 2013年08月01日 到 到娄底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0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8月02日09时00分 在 娄底迎宾馆前栋5楼会议室举办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买保证金全额注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帐户,请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之前,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咨询宗地情况。经审查符合资格后,竞买申请方为有效。
(二)土地成交总价款全额注入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时,除原划拨土地使用者应缴纳的契税外其余应交有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条20130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宗地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出让后,宗地内及宗地周边的工农矛盾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五)有关本次拍卖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竞买须知》。
(六)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8-8258189、1517384866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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