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20103017115GB00010 |
宗地面积: |
200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开发区北区,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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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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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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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8月0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20103017115GB00012 |
宗地面积: |
246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开发区北区,东至空地、西至丙三街、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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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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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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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8月0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自行使用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16日 至 2013年08月13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8月05日 至 2013年08月13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3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14日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20103017115GB00010 号地块:2013年08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220103017115GB00012 号地块:2013年08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1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联系电话:0431-81810302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地价总额进行报价和增价。
(四)、本公告规划容积率中不包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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