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C2013-048 |
宗地面积: |
141344.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邕宁区江湾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大于23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4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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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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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50248.0622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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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GC2013-048地块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江湾路道路红线以南10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项目须配建12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原五象新区指挥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2-037] 的规定执行。GC2013-04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7万元/亩。 |
宗地编号: |
GC2013-049 |
宗地面积: |
12568.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大学路北面、鲁班路东面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4.5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建筑密度(%): |
大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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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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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17852.915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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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GC2013-049地块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GC2013-049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0%-15%,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项目须保留相邻0107074号宗地现状通鲁班路的出入车行通道,或另行预留0107074宗地通鲁班路不小于5米的出入车行通道,并将0107074宗地排水管接入地块的排水设施内,费用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出资建设。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3-12)的规定执行。GC2013-04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47万元/亩。 |
宗地编号: |
GC2013-050 |
宗地面积: |
891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学西路以北、鹏飞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3并且小于或等于5 |
建筑密度(%): |
大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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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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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5938.5089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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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GC2013-049地块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GC2013-050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少于40%。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相思湖新区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TJ201300005)的规定执行。GC2013-050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44万元/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GC2013-048地块竞买人范围: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注册资本达20亿人民币以上(含20亿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竞买申请人须具有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二)GC2013-049、GC2013-050地块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上述三幅地块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4日 至 2013年08月22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4日 至 2013年08月22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22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22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8月23日10时00分 在 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可根据竞买意向交纳一幅或多幅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0万元时,该竞买人可参加GC2013-048、049、050地块中的任意一幅地块的竞买。竞买人竞得该期公开出让的某一地块后,如竞买保证金余额仍大于或等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可继续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如竞买保证金余额小于同期公开出让剩余地块竞买保证金金额时,该竞买人不得再参加剩余地块的竞买。
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或拍卖无人应价的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3年8月23日在拍卖会场现场确定,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拍卖或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均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会定于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10时00分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价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8时00分至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延至2013年9月2日18时00分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萍、罗小旋、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55、5609196、5609158(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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