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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2013]38号)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450108100008GB00050 宗地面积:  23997.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五象新区飞龙路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6 建筑密度(%):  大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9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8月13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3-052地块由450108100008GB00051、450108100008GB00050两宗地组成。450108100008GB00050宗地实际出让面积23997.65平方米(折合35.996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 、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主体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裙楼高度≤30米;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项目实际容积率控制在4.2以内。计容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5.6%,计容旅馆业(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60%-67.8%,其余为办公。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63]的规定执行。GC2013-05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98万元/亩。
 
宗地编号:  450108100008GB00051 宗地面积:  42569.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五象新区飞龙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6并且小于或等于7.4 建筑密度(%):  大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9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8月13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3-052地块由450108100008GB00051、450108100008GB00050两宗地组成。450108100008GB00051宗地实际出让面积42569.05平方米(折合63.854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 、批发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主体建筑高度不超过250米,裙楼高度≤30米;容积率指标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超高层建筑建设意见的会议纪要》([2012]217号)折减核算,项目实际容积率控制在10.1以内。计容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2.2%,计容住宿餐饮(旅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9%,其余为办公。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3-062]的规定执行。GC2013-05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98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 竞买人必须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府发〔2010〕4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要求,竞买申请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需持有市投资促进局(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竞买人符合南府发[2010]46号或南府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4日2013年08月20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4日2013年08月20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20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2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50108100008GB00050 号地块:2013年08月13日08时00分201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
     450108100008GB00051 号地块:2013年08月13日08时00分201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罗小旋、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6、5609159、5609158(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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