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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05)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城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
    地块编号JG 145号,位置健康路南侧,面积1207.3平方米,用途综合(商住),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5%,其他见出让文件。起始价90万元。
    供地条件:地上建筑物拆除,场地自然平整。宗地外路、水、电、信等均为现状条件。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元月3月28日17时前(报名截止时间),到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时,法人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图章;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图章。单独竞买者报名费300元,联合竞买者报名费 1000元,并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时间为3月29日上午9时,地点在设在县国土局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1、参加报名者应当事先向承办单位进行咨询,索取拍卖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即表示遵守本公告及出让文件的内容,不得反悔。
    2、本次活动设有底价,报价超过底价方可成交,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竞得者保证金抵做出让金,未竞得者三日内凭发票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成交当日17时之前交纳40%的成交价款,余款在60日内交清。如竞得人不能在当日支付40%成交价款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者,不予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办单位:江苏省土地市场金湖交易所
    联系地址:县城健康西路28号
    咨询电话:0517-6908954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20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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