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对宗地编号为19024-42、4769-6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一:出让地块位于绿园区春城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以西, 锦城大街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8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建设施用地,建筑密度≤28%,建筑控制高度<24米,规划容积率≤1.7,绿地率≥30%。
土地出让面积163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土地级别为商服4级。出让年限为40年。
地块二:出让地块位于二道区民丰大街以东,荣光路以南,兴工街以西, 同兴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6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公建用地,建筑密度<28%,建筑控制高度<24米,规划容积率<1.5,绿地率≥30%。
土地出让面积233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其中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21051平方米,商服分摊土地面积2339平方米,土地级别为住宅4级、商服5级。出让年限为50年。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竞买人须在2005年4月20日前工作时间到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7楼2702室索取拍卖出让须知及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
四、 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买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2005年4月20日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地块一人民币 100万元、地块二人民币 120万元)后方可参加拍卖竞买。
拍卖时间为2005年4月22日上午9时整,拍卖出让场所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土地储备交易大厅内。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联系电话:0431-7633000转8090、8085
联 系 人:刘柏生、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