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九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和《九台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九台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05年4月12日上午9时将位于九——其公路七公里处北侧的原九台市果树场中心地段(油房以东、知青房以南、果树场用地以北、以西),图幅号L-51-144-(31),图斑号06(52/1)、06(53/1),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578017平方米。本次拍卖为其中的30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出让年限40年。规划在此地新建九台市殡仪馆(原九台市殡仪馆废止)。规划总建筑面积7683平方米,容积率0.25,绿化率20%。其余土地优先租赁给本次竞得人使用。依据规划逐批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须在2005年4月10日前工作时间到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二楼)索取拍卖资料及地块的详细资料,我局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踏查。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05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九台市人民武装部会议室举行。
五、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应价拍定。
六、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在2005年4月10日前工作时间内到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后,方可参加竞买。
地址:九台市九台大街31号
联系电话:0431—2323558
联系人:李维 辛培贤
九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