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受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出让位于承德市双桥区桃李街原民族师专北院编号为[2005]07号地块(该地块已于2005年1月25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但未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1、地块位置:承德市双桥区桃李街原民族师专北院。
2、地块面积:45700平方米。
3、使用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规划条件:详见《承德民族师专北院规划设计条件》。
6、拆迁安置情况:该地块需拆迁教职工住宅约14330平方米及棚子等附属物;拆迁供热公司供热交换站一座二层楼房,建筑面积约474平方米。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竞买规则
按照报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2005年4月11日10:30时至4月15日11:00时期间的工作日接受竞买人报价;
2、地点:承德市流水沟街5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
五、地块现场踏勘的时间及地点
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有意参加竟买者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04年4月1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承德市流水沟街5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挂牌出让竞买文件的买取
竞买人可于2005年4月1日9:00时起,向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买取有关[2005]0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文件(修订)。
七、竞买申请办理
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5年4月4日9:00时至4月8日17:00时期间的工作日办理竞买申请,凡申请竞买者,需在此期间内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竞买承诺书;2、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其他权力机构关于竞买的决议;4、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6、捌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于4月11日10:00时前到帐)。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竞买人发给《竞买资格证明书》和正式报价单,即可参加竞买报价。
八、其他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大厅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2005]07号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文件(修订)。
联系人:朱秀增 刘亚辉 李秀丽
联系电话:0314-2051124
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