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的规定,经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将位于东至规划道路、南至丹江街、西至规划丹江街、北至甲一路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400平方米,土地出让面积为61166平方米,宗地编号为2005—2,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规划容积率为<1.3,规划绿地率≥30%,规划建筑密度<2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须在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索取挂牌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
四、挂牌出让起始日为2005年6月14日9时起,挂牌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9时止。
五、挂牌出让场所在长春市双阳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六、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双阳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后方可参加挂牌竞买,竞得人确定方式为报价最高者竞得。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455号
联系电话:0431--4222681
联 系 人:黄新刚 宋明华
长春市双阳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