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5〕40号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函〔2005〕84号文件,决定公开招标出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简况
本次招标出让的宗地编号为CB1-(1)-1和CB1-(1)-2。位于西安市浐灞河三角洲内,东临灞河,南临灞桥区安邸村,西临浐河,北临浐灞河交汇处。
宗地一、编号为CB1-(1)-1的宗地面积为1216000平方米(折合1824亩),土地用途为综合,建筑容积率为0.19,建筑密度为≦18.5%,绿地率为≧45%,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宗地二、编号为CB1-(1)-2的宗地面积为1106128.67平方米(折合1659.19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建筑容积率为1.9,建筑密度为≦18.5%,绿地率为≧45%,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
上述两宗地采取捆绑式招标出让。
二、招标出让时间及地点
受理投标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27日18时;
投标时间为2005年9月28上午8至30分至9时;
开标时间为2005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受理投标申请和投标、开标地点均在西安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西安市金花北路48号六层)。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投标申请,允许联合竞投。
三、投标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以参与竞投:
(一)出具国内开户银行存款额度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二)出具成功开发建设国际性会议中心及五星级酒店的业绩;
(三)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的综合治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
两宗地保证金合计为5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2005年9月27日下午6时前,汇入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西安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西安互助路支行
帐 号:0311014-8199-5126
五、招标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出让文件。有意申请者可到西安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西安市金花北路48号六层)申领。
地址: 西安市金花北路48号
联系人:王孝龙
联系电话:029-82592183
传真:029-82592313
邮政编码:7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