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7)第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黄浦区、浦东新区、普陀区、松江区、闸北区和奉贤区等6个地区,计1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区县 |
地块名称 |
四至范围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情况 |
保证金
(万元) |
领取挂牌文件 | ||
地块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地点 |
联系电话 | ||||||
20070401 |
黄浦区 |
黄浦区163街坊地块 |
南京东路以北、河南中路以东 |
商业、办公 |
1.3709 |
4.8 |
20000 |
延安东路300号西楼608室 |
33134800-20631、20633 |
20070402 |
浦东新区 |
浦东合庆镇胜利村34/1宗地块 |
凯庆路以北、仁庆路以西 |
商业、办公 |
2.9453 |
2 |
850 |
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7楼1703室 |
58881688*1709或1710
|
20070403 |
浦东高行镇16街坊36/2宗地块 |
规划纬六路以北、规划经二路以西 |
文化娱乐 |
0.9175 |
1.2 |
370 | |||
20070404 |
浦东唐镇8街坊140/5宗地块 |
蛙泥泾河以南、唐安路以西 |
住宅 |
1.2776 |
1.6 |
440 | |||
20070405 |
普陀区 |
普陀区73坊22丘 |
新村路以北、西乡路以东 |
商业、办公 |
1.3977 |
2.6 |
1100 |
中山北路2930号307室 |
32244888-1321 |
20070406 |
松江区 |
松江育新路一号地块 |
育新路以北、电信局以西 |
商业服务业 |
0.4917 |
1 |
30 |
松江中山中路38号1号楼312室 |
57817666 |
20070407 |
松江新绿街一号地块 |
新绿街以南、沪杭高速公路以西 |
商业 |
3.2768 |
1.5 |
300 | |||
20070408 |
松江政府路一号地块 |
政府路以南、求仁路以西 |
商业 |
1.9995 |
2.2 |
200 | |||
20070409 |
松江大学城商务广场N-4号地块 |
玉兰路以北、茸梅路以西 |
办公 |
1.1112 |
3.1 |
300 | |||
20070410 |
松江茸平路99号 |
茸平路以南、青年河以西 |
商业 |
2.0241 |
2.25 |
430 | |||
20070411 |
荣乐东路15号 |
茸乐东路以南、上海茸城公司以西 |
商业、办公 |
1.3806 |
2.5 |
320 | |||
20070412 |
闸北区 |
闸北区彭浦镇313街坊73宗地块 |
规划广中西路以北、西门子公司以西 |
商业、办公、宾馆 |
2.031 |
3.5 |
4200 |
天目中路168号2号楼2楼用地科 |
63578320 |
20070413 |
奉贤区 |
奉贤江海镇6街坊14/2宗地块 |
环城南路以北、农贸市场以东 |
住宅 |
5.4551 |
1.8 |
1400 |
奉贤区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705室 |
57181005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境内已进行工商登记,领有法人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具体地块的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领取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及勘察答疑咨询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7月6日至7月9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前述地点领取挂牌文件。
地块所在区将于2007年7月11日14时至16时30分,组织召开答疑会,集中解答疑问,并接受咨询;答疑会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向的用地者,可以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场地。
竞买资格的申请时间、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竞买保证金
各 地块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具体提交办法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日16时前。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为:2007年8月9日至8月24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地块的挂牌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截止地点:地块所在区县,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结果发布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7年7月17日,统一发布上述地块勘察答疑纪要;上述地块的挂牌交易结果将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网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地块的具体挂牌出让工作由地块所在区县负责实施。
3、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取得《竞买人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4、本次挂牌地块中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具体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5、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挂牌的具体要求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