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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共同拍卖湖北省黄石市磁湖北岸中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综合容积率
竞买
保证金
起拍价
(仅为土地价款)
 
P(2008)03号
磁湖北岸中段
286767.84
(约430.15亩)
商住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68
1亿元
人民币
90万元/亩
P(2008)04号
274748.43
(约412.12亩)
1.68
1亿元
人民币
    各项规划指标和条件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该地块位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黄石市的磁湖北岸,背靠大众山风景区,座北朝南,独具山水园林特色,且市政府已于近期投入大量资金正进行磁湖北岸沿湖景观带建设,本次拍卖地块的环境品质将得到极大优化,市政府还将在大众山风景区的景点建设中考虑采纳本地块竞得人的建议,努力为营造一个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创造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一、二级资质且成功开发过1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黄石市注册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等内容,竞买人应与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三、出让地块现状及建设要求
    该地块为净地出让,出让地块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事宜由委托人负责,现已基本拆迁完毕。买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住宅小区设计规范要求,向我市规划部门报送不少于三个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含模型),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拍卖地块中规划的中小学由政府承担建设费用(含土地价款)。
    四、付款及交地方式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须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支付成交价款的20%,余款在成交之日起1年半内付清。土地按付款进度移交,买受人交付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五、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颁发《竞买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黄石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22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959号惠园大公馆三层B室
            联系人: 李先生13907131183   027-85807219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德润古今拍卖有限公司
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086月17日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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