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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开展稀土开采及回收利用排查

      针对近期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决定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的通知》锁定3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非法开采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盗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严防稀土等矿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二是全面检查稀土矿山企业开采情况。严厉查处越界开采、超指标开采以及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全面清查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排查铁路、公路、各类工业园区和城镇扩区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全面清查稀土回收利用项目的工程分布区域;严格清理违规回收、未按要求回收、以其他矿种名义非法回收等行为;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项目,进行依法整改或取缔。

  《通知》明确,5月~6月为排查阶段,稀土主产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整改;7月为核查阶段,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以抽查方式对各地开展排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此次全面排查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探索建立部门联合行动机制,强化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协作,规范稀土开采和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中国国土资源报 丁全利)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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