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国土局原局长谭庚炳受贿25万获刑十年六个月
23日,记者获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兼局长谭庚炳受贿一案,安源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谭庚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谭庚炳在担任萍乡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送给的贿赂款共计25万元。(大江网-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刘太金)
23日,记者获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兼局长谭庚炳受贿一案,安源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谭庚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谭庚炳在担任萍乡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送给的贿赂款共计25万元。(大江网-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刘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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