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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 保耕地严控建设用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消息称,7月3日,《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通过。河北是全国重要粮、棉、油生产基地,土地作为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如何更加有效的开发和保护,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该规划的出台,将成为河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落实最严格保护耕地等一系列政策的重要依据和管理制度。

      ●严格耕地保护 不低于9454万亩

  作为全国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河北耕地保护工作任务艰巨。目前该省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的10346万亩减少到2009年的9843万亩,年均减少38.7万亩。《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316万亩,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规划》提出,通过“三区四带”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建设,确保全省高产稳产农田和粮食主产区的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通过实施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128个粮食万亩示范区建设、114个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严控建设用地 不超过2867万亩

  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867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247万亩,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总规模不超过620万亩。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不超过855万亩,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92万亩。2006-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8万亩,其中净增建设用地268.24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9.76万亩。根据《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扣除2006-2009年河北使用的用地计划后,2010-2020年全省还有275万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河北将按照规划,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深化内涵挖潜。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58.21万元/公顷提高到22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49.2平方米下降到136平方米。

  ●打造石唐两大区域中心城市

  新一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用地布局上,针对河北省城镇建设用地空间不足、村庄占地面积过大、基本农田保护区邻近城镇、保护京津生态环境压力大的现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明确区域发展定位,对城镇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科学安排。

  依照《规划》,今后城乡建设用地要以“三纵两横六区”为骨架的都市用地发展格局为重点,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布局。重点安排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用地空间,着力打造石家庄、唐山两大区域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其他设区市主城区,加快培育沿海城市,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产业聚集能力。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通过布局调整全部调出,建设用地向各设区中心城区倾斜,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985.7平方公里达到2020年的1726平方公里。其中石家庄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287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今后对新增建设用地要坚持向城镇集中、向沿海集中、向园区集中,重点支持4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省政府确定的工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河北12个产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在基础设施用地方面,《规划》明确了各项基础设施的重点用地布局,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项基础设施用地规模要达到620万亩,基本满足基础设施用地需要。《规划》期间将新增加公路用地33.3万亩、铁路用地8.7万亩、港口用地8.7万亩、水利设施用地26.55万亩(其中南水北调工程用地24.75万亩)、能源建设用地5.7万亩。

  ●本轮两大亮点:“三界四区”

  A——首次提出实行建设用地“三界四区”控制制度。即: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允许建设区为可以建设的区域,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有条件建设区是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区;限制建设区中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禁止建设区中除线性工程、地下矿产资源开采等特殊项目外,禁止建设占用。

  B——建立通过盘活存量、扩大“流量”,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的新路径。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界定仅指净增的建设用地,即将农用地和未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此次《规划》为体现节约用地,鼓励各地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出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增量”和“流量”两部分,其中“增量”为净增加的建设用地;“流量”为通过城区土地二次开发或对原有建设用地进行“空间”换位,以进一步满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支持统筹城乡发展。

  ●用地审批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河北11个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已编制完成,年内如期完成县乡规划修编成为下一步规划的重点。对此,河北要求各地在县乡规划修编中,要全面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好城乡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要把正在谋划的重点项目、开发园区、工业聚集区、农村土地整治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新民居建设用地等,尽可能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规划过程中,要与土地执法监察和用地审批紧密结合。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可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适当调整规划外,一律不予立项、不予审批、不予供地,确保规划的刚性约束和顺利实施。

  另据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到6月底,今年重点推进的20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中,已有1804个村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占总数的90.2%。全省153个需要修编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的县(市、区),已有51个县(市、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占总数的33.3%。其中,唐山、保定、邯郸、承德已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唐山、秦皇岛市已完成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中国新闻网)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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