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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土地督察要敢碰硬 寸土必争应保尽保

坚持敢于碰硬,推动阳光督察——全国“土地日”专访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     

 

      粮食安全、农村土地权益、保障房用地,一系列民生热点,使土地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如何在强力守卫耕地红线的同时,实现惠民生、保发展目标?在第21个全国“土地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要“寸土必争”,又要“应保尽保”

  记者: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意味着什么,对你们今年工作有什么意义?

  李永杰:国土资源部将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确定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这是准确研判“十二五”时期我国严峻的资源形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围之路。在此进程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土地督察工作也将进入新阶段。就北京局来看,“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方针将融入双保工程,成为强化督察核心业务新的立足点。

  “促节约、守红线”很大程度上属于“关闸门”“扎口袋”,强调寸土必争。“惠民生”很大程度上,按徐绍史总督察强调的,就是“应保尽保”。要处理好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就要通过运用各种督察方式,形成土地督察“组合拳”。在督察工作摆布上,坚持“全面体检”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重点督察和辐射带动相结合、注重质量与注重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对督察区域内7个城市开展例行督察。在实现对地方政府土地审批、征转、出让、开发利用和抵押融资等土地管理业务、全链条监管基础上,重点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供应管理等专题,深入地开展例行督察,并着力向相关部门和综合监管延伸。

      围绕土地调控政策执行、保障住房用地落实以及闲置用地清理情况、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整治政策执行等特定事项开展专项督察。要审核督察规范地方土地审批事项,在督察区域延伸督察、着力推进地方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地方党政干部同责,协助域内地方政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这里特别要强调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督察。我们通过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十二五”规划新要求,明确了土地督察工作中“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是一项辩证统一工程,今年要以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为突破口,加强统筹谋划、突出工作重点。一方面,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落地,并继续清理闲置用地;另一方面,要确保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政策的严格规范执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华北发展强劲,“两难”局面突出

  记者: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五省区市并存大都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并存,城乡发展不平衡现状,怎么看待域内土地问题格外突出这一问题?

  李永杰:这是我们面对的客观形势,也是我2008年底从济南局调任北京局以来一直面对的挑战。就华北督察区域总体形势看,挑战巨大。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以来,京津冀地区成为环渤海功能区的中心,北京强化首都功能和全国中心城市地位,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天津提升国际港口、生态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功能,重点开发滨海新区。河北廊坊、保定等京津周边地区承接京津主城区部分功能转移能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唐山、黄骅、秦皇岛增强港口功能,推进曹妃甸、沧州渤海和北戴河新区建设;涿州、三河和固安等13个县市被圈定为“环首都经济圈”地区加速发展。山西全境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盆地被列为国家能源开发重点建设基地,山西着力推进绿色转型、太原八大功能区和环太原城市圈建设进入加速阶段。国务院促进内蒙古发展、强调生态建设的八项举措出台,内蒙古的建设和发展驶上快车道。

      总之,如今华北地区整体发展势头强劲,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两难”形势更为严峻。五省区市均提出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项目总数有增无减,致使保障用地压力更大,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较大。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经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初步分析,部分地区违法建设现象依然比较突出,重点工程占用耕地比例较高,成为工作重点难点。执法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制约执法到位的瓶颈问题始终没有根本解决,查处难、执行难问题仍较突出,必须各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土地利用普遍仍较粗放,一些地区盲目圈地,铺摊子,上项目的冲动较大,开源节流、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立足首善之区,推动阳光督察

  记者:5年来,北京局取得一系列有全国示范性的成就。你们如何立足首都,在复杂形势下“敢于碰硬”?

  李永杰:奥运之城、世界城市、首善之区,北京地区土地管理挑战性之大,使每一次督察出击都有很强的示范性。短短5年间的发展情形表明,我们是可以找到一条可持续用地之路的。2006年7月13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建立,同年10月18日成立的北京督察局是第一个组建的派驻督察局,不仅是我国土地督察机构建新历程开始的标志,还承担着土地督察先行摸索试点的艰巨任务。建局之初,我们主要探索以群众举报线索收集为主要手段的发现机制,督察工作主要是抓违法、抓问题等,更多是等农民举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等,一直处在“被动督察”中。

  通过不断探索、督察制度和手段日益完善,近年来,“主动督察”成为主要手段,我们把握了工作主动性,工作更加规范,使我们得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党组、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决策和部署,秉承中央“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要再接再厉,不可松懈”和 “严、明、勤、廉”要求。现在可以说,只要我们“督之有据、行之有规”,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记者:从北京大棚房到河北香河违法用土案,北京督察局坚持面向公众督察,为什么要坚持加大曝光力度?

  李永杰:通过案例曝光,可以让社会更多了解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了解土地国情,同时普及土地法律法规,震慑违法用地行为。我可以举两个案例。

  案例一:2009年2—3月,我们对北京华尔克林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变相开发房地产”土地违法问题,进行由表及里的督察。首先迅速将调查情况通报北京市政府,要求对此违法占地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对全市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北京市高度重视,要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严肃依法处理。徐绍史总督察对这一违法占地问题作出“坚决查处,刹住此风”批示。5月6日,在我向北京市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后,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郭金龙市长亲自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陈刚副市长靠前指挥,全市各区县积极落实整改,彻底清查以“设施农业”为名变相开发房地产的项目,共查处“大棚房”项目38个,其中有1个项目司法保全、1个项目依法予以补办手续、1个项目违法建筑依法没收,其余35个项目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整改到位,拆除整改到位率达到100%。拆除违法建筑总面积276557.28平方米,有5名违法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1名村支部书记被免职。我们跟踪督察直到全部处理到位。

  案例二:2009年11月,我局接到有关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艺林公园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反映后,迅速反应,在查清情况后,立即约谈廊坊市政府主要领导,严肃指出该项目违法用地性质的严重性和整改查处工作的紧迫性。河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积极整改,共出动整改人员35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车次,动用铲车、挖掘机等4000台次,对因建设艺林公园而毁坏地形地貌进行恢复,违法占地1494亩(其中基本农田1018.65亩)已平整恢复到位,达到耕种条件;对破坏82.28耕地行为罚款178.65万元已全部缴纳;5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

  尽管首都及华北有一定特殊性,北京局面对的情形与其他兄弟局督察区域仍有很强共性。北京局也具有有利条件,地处北京,能够得到部党组、总督察及部相关司局、单位更直接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与相关部门沟通也更便捷,同时得到中央主要媒体大力支持。这才开创土地督察制度建设诸多“第一”:第一个挂牌成立,第一个开展例行督察,第一个构建土地督察巡查机制,第一制定土地督察工作五年规划,第一个与省级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第一个全面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试点,第一个全面实现督察专员和督察室派驻……其中一些经验,总结规范后得到总督察肯定并为兄弟督察局所借鉴参考。(新华网 记者 王立彬)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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